云南省“星创天地”
《科技部关于发布〈发展“星创天地”工作指引〉的通知》二、工作思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、各具特色地规划布局建设“星创天地”。 《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“星创天地”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》五、建设步骤和建设支持。(一)云南省“星创天地”按以下步骤建设:1、申报推荐。根据省科技厅的申报通知,“星创天地”建设主体(建设依托单位、运营机构)按照要求填写《云南省“星创天地”建设申报书》,送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,再报所在州(市)科技局审核推荐申报。州(市)级有关单位申报的直接报州(市)科技局审核推荐申报,其余有关单位申报的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。2、批准建设。省科技厅按照“星创天地”建设的有关要求,组织专家对各申报“星创天地”的建设条件、计划、目标等进行综合评审,每年择优批准建设一批省级“星创天地”。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,建设投入以运营机构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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